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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舊時中國文化人收入知多少?

(來源:網易文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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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魯迅的研究到現在,文獻資料可謂浩如煙海,但幾十年來沒有人注意到他的經濟狀況。《魯迅全集》最後兩大卷是《魯迅日記》,研究者多半以為是寫感想、寫交往的。其實,700多頁的《魯迅日記》中總共有幾千處是記錄他的經濟收入的。




從1912年魯迅到北京教育部任職,一直到1936年去世,24年中,日記的主要內容就是記錄收入情況,魯迅總共收入12萬多銀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480萬元。這些收入充分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庫門樓房的寫作環境。在殘酷無情的法西斯文化圍剿之中,魯迅能夠自食其力、自行其是、自得其樂,堅持他的自由思考和獨立人格,這得益於他殷實的收入。

書,在魯迅看來,簡直比吃飯更有價值。侍候魯迅母親生活了多年的幫工王某回憶:有一次,母親勸魯迅買幾畝水稻田,供自家吃白米飯,省得每月向糧店買大米吃。魯迅聽了笑笑說:“田地沒有用,我不要!”然後又大聲說:“有錢還是多買點書好!”

從1912年5月(魯迅31歲)初到北京教育部工作,至1936年10月(魯迅55歲)在上海病逝,這24個年頭中,魯迅平均收入的11.1%專門用來購置圖書。共耗資1.3萬多銀元用來購置圖書1萬多冊(幅),價值約合今天人民幣52萬元;也就是說,平均每年耗資5百多銀元(約今人民幣2萬多元)專門用來買書,別人贈送的圖書還不計在內,而且後十年所用書款,更多於前期。(筆者注:1912年一塊銀元的實際購買力,約合今天人民幣50多元;1926年一塊銀元合今天40多元;1936年一塊銀元合今天35元以上。)

魯迅一生購書費用約合今天人民幣52萬元——這還是一個較為保守的數字,有些經濟學家提供的數值比這更高。縱觀《魯迅日記》24年的書賬,詳細記載了他平生購置並保藏的9600多冊書籍和6900多張古文物拓片,共1.65萬件圖書。

魯迅的著作如《中國小說史略》、《漢文學史綱要》參考了數量驚人的古籍文獻,大半出於他精心搜集的藏書。他還利用藏書和借書編輯了《古小說鉤沉》、《唐宋傳奇集》、《小說舊聞鈔》等。為了翻譯一些外國文學作品,魯迅預先購置了大量參考書籍,甚至委託朋友們從歐洲、日本購買外文原版……即使如此,魯迅還經常感歎:“書到用時方恨少”,並為一些珍愛的圖書無法購置而遺憾。

魯迅在他生命的最後9年,在上海已經可以不為幾個錢替“官場幫忙”或為“商場幫閒”,他完全靠版稅靠稿費生活,當時每月收入700多元,相當於現在的2萬多元。而當時上海一個四口之家工人的每月生活費不到4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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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有為是清末維新改良派的主要人物之一。1898年“戊戌維新”慘遭失敗,“六君子”被屠殺,康有為和梁啟超受到清政府滅族緝殺的通令,流亡異域。以後又因保皇、“勤王”,幾次參與復辟活動,與孫中山等革命派水火不相容。他1913年回國後,大半托庇於上海、青島、大連的租界內。

康有為除了元配夫人張雲珠於1922年去世外,他還有5位妻妾和6個未婚子女,侍候這些老爺太太、公子小姐的有10個女僕、30多個男僕、廚師等雇員,有兩個看門的印度人。另外還有川流不息的前來寄居的門生故舊和食客,少則十餘人,多則三十餘人,一概款待如賓,模仿戰國時期孟嘗君的古風,叫做“養士”。

光是消耗大米,每四天就要吃掉一石(176斤),每月單伙食費就要花費400銀元以上。男婦雇員每人月薪平均12銀元,共計每月支付工資500銀元。

康家5房妻妾更不是省油的燈;此外還給女兒每人每月發零用錢5銀元,兒子每人兩銀元。康有為不斷與外界聯繫,時常“通電”對國事表態,電報費每年可達上千銀元。再加上婚喪喜慶應酬費等,平均每月總開支2000銀元左右。康有為55歲以後在上海和江南生活的14年間,每年花費不下兩萬銀元,折合今天人民幣80萬元。

“康公館”這麼浩大的開支,錢從哪里來?一部分是憲政黨給的。康有為長期是憲政党的黨魁,接受憲政黨供給的生活費。至於大軍閥、大官僚對康有為“饋贈”金銀,賬目無從統計。康有為平時還通過出售他的書法作品賺錢。康有為的書法作品,中堂七尺者三十元(銀元),每減一尺減二元,每加一尺加二元;小橫額三尺內二十元。至於為廳堂樓閣題寫“匾額”,價格就更高了。當時的官僚、地主、軍閥、富商,附庸風雅,趨之若鶩,紛紛收藏康有為的字書,此項收入每月在1000銀元左右,合今天人民幣四五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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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世紀20年代初,北大的“專任教授”月薪分三級:最高280銀元(大洋),約合今天人民幣12000元;次高260銀元;最低的教授月薪240銀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10000元;當時北大教授約80名。

“講師”並非專任,不領固定的月薪,而是在北大講堂兼任講座,按授課鐘點每小時5元計算,如果每週8—10小時,收入也可達每月160—200銀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6000—8000元。

第三類學者資歷淺,收入起點較低,是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擔任助教者,不授課,只在系裏擔任指定的助理工作,月薪50—100銀元之間,約合今天人民幣2000—4000元。一般也可以兼職、寫作以增加收入。

1927年6月公佈的《大學教員資格條例》20條及《大學教員薪俸表》規定:教授一級月俸國幣500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17000元;副教授一級月俸340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12000元;講師一級月俸260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9000元;助教一級月俸180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6000多元。這比5年前大為增長,但物價仍保持穩定,所以學者們待遇更高了。

顧頡剛1935年42歲時擔任北平研究院史學主任研究員,月薪400元;仍兼燕京大學歷史系教授,領取半薪160元。月收入共560元,約合今天人民幣2萬元。加上他著述和編輯所得,年收入超過國幣一萬元(合今天人民幣30—40萬元)。

1931年胡適之擔任北大文學院長兼中文系主任,月薪600元;加上稿酬版稅收入。當時在北平擔任教授的,北大有胡適之、劉半農、羅常培、周作人等;清華有朱自清、聞一多、陳寅恪、俞平伯、楊樹達等;北師大有錢玄同、黎錦熙等;燕京大學有郭紹虞、陸侃如等。學者常有兼職,例如陳垣教授兼職所得月收入達1500元(合今天人民幣50000元)。

國立清華大學提供給教授們的住宅是免費的。1933年春,清華西院住有聞一多、顧毓秀、周培源、雷海宗、吳有訓、楊武之(楊振寧之父)等近50家。聞一多所住46號“匡齋”是中式建築,共有14間房屋。到了1935年初,聞一多、俞平伯、吳有訓、周培源、陳岱孫等教授又遷入清華新南院,這是30棟新蓋的西式磚房,每人一棟。條件更好,有書房、臥室、餐廳、會客室、浴室、儲藏室,電話、熱水一應俱全。